京建發〔2011〕418號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2010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增補項目計劃的通知》(京質監標發[2010]187號)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建筑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主編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已經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共同發布,編號為DB11/T 825-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實施,代替原北京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綠色建筑評估標準》(DBJ/T01-101-2005)。
該標準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負責解釋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